院办发〔2017〕6号
关于印发《安阳师范学院教育脱贫攻坚战中
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安阳师范学院教育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6月8日
安阳师范学院教育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全省教育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教人〔2017〕4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开展全校教育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排查并严肃处理一批脱贫攻坚战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学校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
二、治理对象
承担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单位;从事教育脱贫工作的干部职工;从事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干部职工;驻村帮扶工作第一书记和结对帮扶干部。
三、整治重点
聚焦脱贫攻坚战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2.通过重复、虚报、虚列项目,不按规定填报标准,虚增工作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
3.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教育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4.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
5.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6.违反基础民主决策程序,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中出现“豆腐渣”工作或烂尾工程,给教育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7.在受助学生精准识别过程中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应助不助,影响教育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等问题。
8.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将专项扶贫资金挪作他用等问题。
9.其他侵害群众和学生权益的腐败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不分阶段,从2017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要按照各自职责,围绕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扶贫项目规划管理和跟踪问效,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委(监察处)处置。
2.强化监督检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要采取实地走访、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的监督检查。要对信访线索进行“大起底”,充分运用巡视巡察、财务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成果,深挖问题线索,逐一梳理排查,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3.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晰政策边界、完善程序流程、规范权力运行,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治理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安阳师范学院教育脱贫攻坚方案》(院政文〔2017〕43号)中明确的责任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向院长办公室报送本年度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情况报告。